国民佳偶,国民怨偶!?台湾混合所有制之经验与启示
文 | 尤怡文
自十八届三中全会《决定》提出“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”,2014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进一步提出“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”之后,混改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头戏。在央企首先破题后,各地国资委亦纷纷出台混合所有制施行要点,一时间,混合所有制朝气蓬勃,遍地开花。有乐观的论者以为,”混合制将是国企与民企的幸福方程式,国资与民资合作截长补短,合作成果将有效促进市场生产力的发展” 。
国民佳偶,国民怨偶!?台湾混合所有制之经验与启示
文 | 尤怡文
自十八届三中全会《决定》提出“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”,2014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进一步提出“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”之后,混改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头戏。在央企首先破题后,各地国资委亦纷纷出台混合所有制施行要点,一时间,混合所有制朝气蓬勃,遍地开花。有乐观的论者以为,”混合制将是国企与民企的幸福方程式,国资与民资合作截长补短,合作成果将有效促进市场生产力的发展” 。
责任编辑:李雨谦
版面编辑:刘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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